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業原則」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藍金水Post published:2020 年 5 月 19 日Post category:資訊設備組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閱讀全文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業原則」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