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業原則」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

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

閱讀全文函轉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構)辦理無線上網服務永續發展作業原則」第六點、第七點、第十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