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學校應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教職員工及學生需依規定,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課程至少4小時。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2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

閱讀全文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重申學校應訂定緊急傷病處理規定,教職員工及學生需依規定,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術課程至少4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