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劃定颱風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於颱風災害應變中心一級或二級開設時生效,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Post author:wu0206Post published:2021 年 3 月 31 日Post category:總務主任颱風災害危險潛勢相關內容107年全民火災避難演練活動實施計畫及說明2018 年 9 月 25 日轉知內政部「110年各賣場及網路平臺設置防災專區實施計畫」,提供師生及民眾落實防災準備參考。2020 年 12 月 11 日本校110年度校園災害防救計畫公告2021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