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劃定颱風災害危險潛勢區域為警戒區範圍,於颱風災害應變中心一級或二級開設時生效,非持有通行證件,不得進入。Post author:wu0206Post published:2021 年 3 月 31 日Post category:總務主任颱風災害危險潛勢相關內容106年校園防災地圖公告(10608修訂)2017 年 8 月 15 日內政部製作「緊急避難包檢核表」、「居家防災食物準備指引」、及「家具固定防震準備指引」等相關資訊如附件,提供民眾及各校落實防災準備參考2020 年 8 月 27 日壯圍國中校園防災地圖公告!2016 年 9 月 9 日